青岛出台“优化营商环境,保安全促发展”十条安全生产举措

日期:2023-06-26 17:16:32 来源:中国山东网

中国山东网-感知山东6月26日讯(记者 刘淑红)6月26日,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“出台优化营商环境,保安全、促发展十条安全生产举措”有关情况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建立“1+21+N”宣教培训服务体系。按照“市安委会+21个市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+N名安全专家”模式,由监管执法人员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、安全专家、法律顾问和健康公益组织专家组成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宣讲团,每月确定一个主题,采取“云上直播”、集中培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,针对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开展定向培训宣讲。目前已组建了36支宣讲团,深入企业一线、施工现场开展了57场次宣讲活动。

创优“政保双联”事故预防体系。今年5月份印发了《青岛市“政保双联”推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专项行动方案》,围绕23项重点工作,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系列活动,“企业吹哨、保险报到、专业服务、政府监督”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。组织开展的“惠企助安”公益活动,已为2787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专家指导服务。

深化行政审批“精致化”管理。扩大“秒批+承诺制”实施范围,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提前介入,整合优化“嵌入式服务”“秒批+承诺制”“三零e办”等服务方式,编制应急管理行政审批“精致化”管理制度文件汇编,动态调整发布应急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、办事指南。目前,市级应急管理审批所有事项均实现互联网办理,同步推出了简单变更事项“秒批”、加油站延期换证“承诺制”、重点项目“嵌入式”服务、企业申报全部事项“三零e办”(零材料、零跑腿、零干预)等多项便企服务举措。

实行说“不”事项提级管理。按照“不说不能办、只说如何办”的原则,对服务对象诉求不得说“不”;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,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,对难以办理或者拟说“不”的事项,未经请示上一级领导不得直接说“不”;向社会公开市级和各区市应急管理行政审批负责人联系电话。截至目前,全市已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5237项。

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。对纳入“红名单”管理的企业和守信激励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,减少执法检查频次,在申请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、评先评优活动中,予以优先考虑;同时建立联合激励对象名录,作为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加以宣传推广。对纳入“黑名单”管理的企业,严格落实加大监督检查频次、约谈培训、行业或职业禁入等失信惩戒措施。

深化“差异化”监管执法。市应急局推出分级分类执法,对守法者“无事不扰”,对违法者“严加监管”。动态调整直管行业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清单和“红黑名单”企业,每年对重点企业进行计划性检查,对一般企业以“双随机”抽查为主。对纳入守信“红名单”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,以企业自主管理为主,适当降低检查频次,每年检查不超过1次。对纳入失信“黑名单”的企业,加大检查频次,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。对已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,除有投诉举报、上级交办等情形外,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。

规范实施“执法+普法”模式。坚持“一次执法一堂课”理念,规范实施启动、检查、合议、反馈“四步检查法”,采取“执法+普法”方式,开展“说理式”执法,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检查全过程。今年开展的“护企·春安”教学式安全生产专项执法,检查服务企业26家次、发现并协助整改各类问题隐患618项,答疑170余次。

持续优化“执法+服务”措施。定期公布直管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执法事项;编制发布“三个清单”,指导企业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查纠;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制度,提前15日在门户网站公示本级月度执法检查企业名单,在检查前企业如有诉求,由相应监管人员及时进驻企业给予指导帮扶。定期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访,听取企业意见建议,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。目前,市应急局已经编制了涵盖131项内容的“企业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清单”,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示。

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。凡触犯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的依法从严处罚,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,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;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对纳入“红名单”管理拟上市和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以及一般行业企业,执法检查首次发现的制度管理类违法行为和一般事故隐患,立即改正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的,以批评教育、责令整改为主,一般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。对企业自查发现并在整改期内且正在整改的事故隐患,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。依法慎用查封、扣押、停止供电等强制措施,对依法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,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。这方面市应急局突出“先礼后兵”,重在提升排查整治质量。

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服务机制。实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制度,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,附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,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权利和相关要求。对向社会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“黑名单”管理的企业,公示或管理期限届满前已纠正全部违法失信行为的,接到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后,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实,并反馈企业或上传信用网站,为企业及时修复信用提供高效优质服务。截至目前,已累计协助22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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